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英文名称:shenzhen urban transportation association (缩写suta),成立于2003年2月25日;是由本市城市交通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专家学者自愿结成的地方性、综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深圳市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是由原“深圳市公路协会”、“深圳市公共道路协会”发展过来的。2003年2月25日,“深圳市公路协会”成立。我市大部制改革后,全市的公路和城市道路管理工作都整合到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统一进行管理,为了适应我市交通体制的改革,2009年6月30日,“深圳市公路协会”更名为“深圳市公共道路协会”。随着深圳市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交通行业发展的需要,协会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因此2014年4月2日,我会正式更名为“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秘书处为协会常设办事机构,下设16个专业委员会。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的宗旨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团结和组织广大城市交通行业从业单位和人员,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城市交通行业的繁荣和发展..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是由深圳市从事本市城市交通从业单位 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服务会员企业,规范协调会员企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 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 本会登记管理机关为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的活动地域为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为:深圳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会员培训,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供会员咨询服务; (二)协助会员制定、实施企业标准,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三)组织会员间的交流活动; (四)开展市场评估,收集、发布行业信息,推广行业产品或者服务; (五)组织行业会展、招商,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 (六)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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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会条件 单位会员: 凡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从事深圳市城市交通行业的勘测、设计、施工、养护、监理、生产、经营、管理、教学、科研、特种机械设备、咨询、志愿者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及有关团体,拥护本协会章程,遵守本行业的行规行约,愿意为本行业的发展作出贡献的,自愿提出申请,经批准可成为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 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拥护本协会的章程,遵守本行业的行规行约..
为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协会健康发展,依据《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章程》、《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城市交通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会费的组成 会费,是协会会员向本协会缴纳的费用,用于协会开展各项活动的财务支出。 第二条 会费开支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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